202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拓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建议》,打造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规范,并于2025年启动了试点工作。
202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并决定自2025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推行,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与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发挥了要紧用途。
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方位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一同形成了全方位推进改革的局面。
2025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优质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建议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方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进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达成内涵式、优质进步,修订后的《方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方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大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与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水平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
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根据工奥创士范围进行授权,修订后的《方法》对工奥创士、博士授权范围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四是修订后的《方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置机制进行了健全,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置方法,与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
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需要,认真推行好修订后的《方法》,推进各省、各学位授与单位强化水平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重点范围,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进步提供愈加有力的人才支撑。